(絕色新聞台北報導)為確保鯊魚資源永續利用,漁業署自2012年起推動鯊魚養護管理措施,並公布「鯊魚鰭不離身」法規,徹底杜絕「割鰭棄身」行為對於鯊魚資源的永續利用漁業署署長沙志一在日前參加活動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提出環保魚翅概念再次說明漁業署推動鯊魚保育的用意與做法

沙志一表示,國際間認為鯊魚的魚翅屬於割鰭棄身、浪費資源的惡劣漁法,台灣則是充分利用鯊魚,如鯊魚肉、鯊魚皮。事實上,要保育鯊魚不在鯊魚肉或鯊魚皮,而在鯊魚一年補獲量的控制,使其得以永續。要求漁民禁止割鰭棄身而且要鰭綁身,就是要鼓勵大家充分利用鯊魚,魚翅與魚肉都要消費,這就是所謂的「環保魚翅」,至於捕獲量,漁業署會配合國際組織的規範,訂出一年的適當捕獲量,如此才能兼顧鯊魚生態平衡,又能對人類做出貢獻。

漁業署已於2012年公告「魚翅進口應行遵守注意事項」,僅容許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漁船名單中漁船所生產的魚翅輸入台灣,對於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及地區則不予核准進口。此外,漁業署也已公告「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要求漁民捕獲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等大型鯊魚時,須向漁政機關或學術機構通報以利資訊掌握。(20140727/15:18:40)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環保魚翅
    全站熱搜

    絕色美食觀光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